徐 红 梅 |社 会 任 职 及 履 职
社会任职:上海市科创中心创业导师;上海市静安区人民调解员;上海市女律联民法典宣讲员;上海安徽文化促进会淮北分会理事;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;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商事委员会连续三届委员;上海市破产法学会会员;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;仲裁员;企业合规师。
社会履职:参与起草、编撰过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《新冠疫情下公司治理业务优化》《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》《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(修订草案)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公司治理律师实务》及《上海市国有混合所有制涉公司类纠纷法治体检报告》《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》团体标准起草人。
获得荣誉:
.全国优秀公益律师;
.上海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连续多年荣获“履职先进奖”“履职优秀奖”“履职卓越奖”;
.上海市静安区优秀党员学习标兵;
. “铿锵百玫瑰 初心述芳华”上海百名党员女律师代表之一;
.多次被评为优秀公益律师;
.多次收到当事人家属赠送的锦旗等。
典型代表性案例:
案例一:安徽省合肥市中院二零一七年审理的一起XXXX集团公司股东关于股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,本人代理的股东成功胜诉维权
案例二:上海市区法院审理的一起——公司高管王某某刑事犯罪一审判决,定罪免罚,当庭释放。
案例三:上海市区法院审理的一起——上海XXXX有限公司与上海市XX区XX局一审行政案,经努力协调庭外和解后撤诉。
案例四:上海市区法院审理的一起——上海XXXX有限公司与苏州XXX置地公司之间合同类经济纠纷案,案外大量工作取得双方和解,法院作出调解书结案。
案例五:内蒙中院一审的涉案金额高,涉案范围广,涉案人数众多的公司高管职务犯罪案,一审判决后上诉至呼市高院后发回重审,最终依法改判至羁押期限止,当年春节家人团聚,深得涉案当事人及家属好评。
案例六:证大集团地产大佬案,成功将上海市XX区域地产负责人辩护为缓刑,当庭释放。 ……